根据《关于评选表彰第九届山东省道德模范的通知》(鲁宣发〔2023〕35号)要求,泰安市委宣传部(市文明办)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,经全市各级各单位逐级推荐、资格审查、公众代表投票、市民群众投票、评审委员会投票、实地核查等程序,择优推荐第九届山东省道德模范候选人。
为加强社会监督,体现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现将我市推荐第九届山东省道德模范候选人名单予以公示。如有意见和建议,可通过电话、邮件等方式向市道德模范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。
公示期间如对候选人有异议,请于11月28日(星期二)下午5:00前反映。以单位名义反映的,加盖本单位公章;以个人名义反映的,使用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。
公示时间:2023年11月22日至11月28日
监督电话:6991802
联系邮箱:taswmb@126.com
联系地址:泰安市泰山区望岳东路3号市政大楼C606室
泰安市道德模范评审委员会办公室
2023年11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