泰安市残联长期以来坚持推动实施“点亮希望”残疾儿童关爱行动工作品牌,呵护未成年残疾人,加强思想道德建设,为残疾儿童的成长保驾护航。
康复救助,点燃希望火苗。制定《泰安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细则》,对具有泰安市户口(居住证)、有康复潜力的视力、听力、肢体、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进行救助。其中脑瘫、智障、孤独症、听力残疾儿童在定点机构集中康复训练每年不少于10个月,每人年补助训练费为1.5万元。对于已满机构内最长康复训练救助年限、但经评估仍需康复的残疾儿童,则采用“机构+社区+家庭”康复训练救助模式,要求每年累计不少于3个月,每人年补助训练费0.5万元。对于低视力儿童每人年补助训练费为6000元。截止今年7月份,已为1693名未满十八周岁的残疾儿童进行康复救助。
保障教育,圆满学习梦想。实施未成年残疾人从学前到高中阶段十五年免费教育。其中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6%以上,学前三年入园和接受康复教育训练率达到90%以上,高中阶段教育规模显著扩大。严格落实政策,对特殊教育学生(特教中心、特教学校)则全部实现了“三免一补”(免课本费、免杂费、免文具费、补助住校生生活费)。重视起步学习阶段,学前残疾儿童发放学前助学金,今年已起草计划发放38.4万元用于资助128名学前残疾儿童。
开展服务,感受社会温暖。市残联长期开展对未成年残疾人的志愿服务活动,开展“希望的萌芽”、“手牵手圆梦行动”、“童心向党·感受祖国美好春天”等志愿服务。赠送儿童读物200本、学习启蒙玩具180个、牛奶300箱,爱心课桌20套,陪同40余名残疾儿童游花海逛天颐湖,让残疾儿童感受祖国的温暖,为孩子们创造更加优美、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