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8月4日18时30分,接泰安高速交警支队指挥中心指令,有群众报警称,有一老年人独自在S26莱泰高速上行走,泰安高速交警泰山大队民警袁亚峰接警后迅速沿莱泰高速寻找,最后在莱泰高速47公里处发现一老人,随即把老人接上警车。民警通过询问,发现该行人无法进行正常语言交流,可能患有精神类疾病,只知道自己叫王宝,家是江苏邳县戴庄,流浪至泰安来的。民警随即将老人送到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省庄派出所,派出所值班人员将老人送到市救助站进行救助。
泰安高速交警提醒:高速公路是供机动车高速行驶的道路,行人是不允许进入高速公路行走的。一旦发生交通事故,行人所受的损害也往往是最严重的一方,而且还要负主要以上的事故责任!为了自己与他人的安全,行人与非机动车都不得上高速公路。(泰安高速交警支队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