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1月7日,泰安市委、市政府隆重召开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表彰大会,总结经验、表彰先进,泰安市中心医院荣获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单位”,3名同志获评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个人”记嘉奖、1名同志被评为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最美志愿者”。
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启动以来,泰安市中心医院根据市委、市政府和市文明办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、文明单位的工作要求,研究制订了《泰安市中心医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》、《泰安市中心医院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实施方案》。医院纪检监察科具体负责、各党总支及相关科室配合的文明创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。
医院每年度按照市卫健委要求积极开展文明创建互动,并按要求报送文明城市创建档案材料,按照中央文明办有关测评要求,2020年创城材料提报2018、2019、2020年三年的材料,工作要求更高、涉及面更广、工作量更大。医院按照指标要求,严格审核把关,保证档案材料质量,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合格档案材料。
医院将全院划分成20个区域,实行网格化管理,由各党总支和相关职能科室分片包保,对包保责任区进行不间断督导。对当场能解决的问题,相关责任科室当场解决,不能当场解决的书面提交医院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,医院统一协调督促各相关责任科室进行整改。制作120件“泰安小美”志愿服务马甲,组织100余名干部职工和实习护士参加“泰安小美”志愿服务。
三年来,在迎接省、市各项文明创建工作检查中,泰安市中心医院都做到了不失分。已连续8年保持“山东省文明单位”称号,2020年6月我市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议,医院被表彰为“2019年度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先进集体”。在刚刚过去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表彰大会上,医院被泰安市委、市政府评为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单位”。(泰安市中心医院)